“伪市值管理”实为操纵市场!法院判决支持证监处罚决定
2026-02-27 11:02      作者:孙汝祥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日前,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市首例因操纵证券市场受行政处罚而涉诉的行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上海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认为,其交易K股票系正常投资和市值管理,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则表示,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行为是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禁绝的行为。案涉操纵行为既不符合市值管理的监管要求,又客观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被告上海证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应予支持。

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的律师认为,从证监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到法院判决支持,体现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伪市值管理”的合力精准打击,也警示从业者无论以何种说辞行操纵市场之实,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院认定原告操纵市场

日前,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上海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咨询公司”)、刘某宇诉被告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进行审理。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4年9月10日,上海证监局认定上海某咨询公司、第三人金某顺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影响K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刘某宇是上海某咨询公司操纵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上海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海某咨询公司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金某顺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刘某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上海某咨询公司、刘某宇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决定对该起案件提级管辖。

原告认为,其与第三人金某顺之间不存在共谋,交易K股票系正常投资和市值管理,客观上不存在操纵市场的行为,主观上不具备操纵市场的意图。且当时监管政策亦鼓励控股股东开展市值管理。因此,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当事人询问笔录自述、相关质押合同与K股价变化情况,刘某宇、金某顺对于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实现维持K股票市值的共同意图是明确且清晰的。案涉资金流转亦进一步证明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操纵之合意。案涉私募基金不遵循分散投资的原则而集中于K股票等两只个股进行反复买卖操作,亦有违常理。因此,上海证监局认定原告与第三人存在操纵之合谋,有客观事实根据。

操纵期内,私募基金账户组在43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买入,成交数量排名市场第一,超过40%的有20个交易日,持有K股票比例占流通股本比例上升至5.03%。操纵期内,K股价上涨12.62%,偏离上证指数22.03%。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上海证监局根据原告交易申报量、成交量占比,以及所占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的比例等因素,综合判断其交易K股票的量价处于非合理区间,存在交易量价异常,有客观证据予以证明。

精准打击“伪市值管理”

“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行为是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禁绝的行为。”上海金融法院强调,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虽然也存在股份回购、分红等多种形式,但仍以维护证券市场正常价格发现机制为前提,以遵循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为基础。

上海金融法院指出,案涉操纵行为既不符合市值管理的监管要求,又客观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被告上海证监局据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予支持。

“这是具有标杆意义的证券行政处罚司法审查案例,体现了资本市场‘强监管、零容忍’执法司法导向,也体现了司法对行政执法的支持,为打击操纵市场提供保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赵敬国对记者称。

赵敬国表示,针对原告所称“不存在共谋”,法院从三个层面构建证据链:依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认定“维持K股票市值意图明确”;通过案涉资金流转,证明原告与第三人有操纵合意;认定私募基金集中买卖K股票“有违常理”。

“法院采纳综合判断标准,符合操纵行为隐蔽性特点,体现对行政执法专业判断的尊重。”赵敬国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原告“市值管理”的说法,法院明确市值管理边界,指出操纵股价等是禁绝行为,“市值管理”不能成为违法行为借口。

“本案是对‘伪市值管理’的精准打击。通过确立裁判规则,也可警示‘伪市值管理’乱象。”赵敬国表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也认为,该判决清晰界定了合法市值管理与“伪市值管理”的法律边界,有利于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开展市值管理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涉案主体并非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为市值管理核心,而是为应对股票质押风险,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利用私募基金账户连续买卖单一股票,该行为脱离了市值管理的本质要求。”王智斌解释道。

王智斌表示,市值管理不能成为操纵市场的“挡箭牌”,监管和司法层面均会对“伪市值管理”行为依法规制。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