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招牌改色”风波 医院红十字变绿
2025-04-16 11:04      作者:苏浩     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苏浩 卢志坤 北京报道

河北廊坊三河市“招牌改色”事件持续发酵。

4月15日,廊坊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等问题,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

据悉,有媒体报道称,三河市要求商户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三色,甚至三河市儿童医院的红十字标识被强行改为绿色。而三河市城管局相关科室曾回复媒体称,按照市政府城市规划要求,红色、蓝色、黑色的门头牌匾底色被禁止使用。

另有媒体报道称,三河市卫健局一名工作人员称未接到医院更改红十字背景颜色的报备,并称如果城管要求更改颜色的话,卫健局会坚持使用红色作为红十字标识的背景色。随后,三河市儿童医院工作人员证实,绿色十字标识已于4月11日拆除。

4月14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分别致电三河市儿童医院以及三河市卫生健康局,双方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让记者联系三河市市委宣传科。但记者多次拨打其提供的市委宣传科电话,均未有人接听。

4月15日,记者在三河市儿童医院观察到,医院门前的绿十字标识确已拆除,目前仍未安装新的红十字标识。而“儿童医院”四个字为白底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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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三河市儿童医院门前红十字标识仍未安装。 苏浩/摄影

实际上,红十字标志和名称受法律保护,也禁止以任何形式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九条:“红十字标志的保护和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年国务院令第194号)第五条进一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或者以其他颜色、样式模仿红十字标志。”其第十一条更强调:“禁止改变红十字标志的颜色、比例和组合方式。”

2024年12月4日,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了《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中涉及三河市广告牌匾的设计导引,要求在颜色上遵循“色浅、淡雅、明快、协调”的原则。而其中的确有提到,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此外还包括,例如不允许一店多牌;不允许字体超过纵面宽三分之二,横两侧留边;牌匾颜色不得简单一致,应有变化;材质选择应中高端;牌匾亮化时间应该服从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丧葬类牌匾应低调缩小,亮度要限制,此类门市只减不增;牌匾大小要与建筑和整条街区相匹配,与城市格调相统一等。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导则》第五章的“附则”中显示,《导则》内除明确禁止内容外,均为指导性意见。“各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除遵守《导则》内容外,尚应遵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据廊坊市联合调查组披露,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同时健全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