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5%!监管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股市比例
2025-04-08 11:04      作者:陈晶晶     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陈晶晶北京报道

4月8日早开盘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受系列利好政策影响,4月8日开盘后,创业板指涨幅扩大至3%,沪指涨0.25%,深成指涨0.7%。其中半导体、军工、医疗器械等方向涨幅居前,沪深京三市上涨个股近3100只。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二是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三是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其中,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以下标准:

(一)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二)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00%(含此数,下同)低于1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三)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低于2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四)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250%低于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

(五)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0%。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发布是优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发挥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优势。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表示,此次调整通过“松绑+定向”政策组合拳,既激活险资“压舱石”功能增强市场稳定性,又引导资本精准滴灌科创领域。政策创新体现监管智慧,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打通长期资金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彰显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监管导向。

中国人寿方面对记者表示:“作为保险行业‘头雁’,公司立足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努力成为服务资本市场发展的主力军,为资本市场注入‘真金白银’。”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