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11月24日,龙佰集团(002601.SZ)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因“9·2”闪爆事故,收到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应急罚[2025]22号),被处以149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2025年9月2日19时02分,龙佰襄阳四车间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8.16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1月7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脱盐水加热器列管泄漏的硫酸与脱盐水箱碳钢箱体反应产生氢气,聚集在脱盐水箱顶部,遇螺栓切割作业产生的火花发生闪爆。事故导致水箱顶盖与箱体完全脱离,被抛至北侧10.6米外的厂内道路,影响范围最大达27米。
调查发现,龙佰襄阳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该公司曾发生过脱盐水加热器漏酸事件,但未针对性修订规章制度、开展专项培训,也未有效辨识相关安全风险。同时,事故发生后,企业还存在信息报送延误问题,未按规定在1小时内向当地应急管理局报告。
根据责任认定,龙佰襄阳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靳某良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公司总经理卢某军未及时解决设备隐患、完善安全制度,同样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除罚款外,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还对龙佰襄阳多名相关人员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0日(自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的处罚。
龙佰集团方面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深刻反省,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翟军)